关于完善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的通知
按《<国家税务总局公告>(2017年第16号)》的要求,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现将我院 开票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公布如下:
名称:江西青年职业学院
纳税人识别号:123600004910140946
银行账号:36001050800052513365
开户行:建设银行南昌昌北支行
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志敏大道1458号
电话:0791-83814138
请各经办人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时,让销售方按规定填写完整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报销凭证。
计划财务处